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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2024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5-09-12 来源: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基本情况

根据《关于印发<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卫生健康工作委员会、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京朝办字〔2024〕10号);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内设20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政策研究室、规划发展科、疾病预防控制科、法制监督科、医政医管一科、医政医管二科、行政审批科、中医管理科、爱国卫生科(健康促进科)、基层卫生健康科、卫生应急办公室、妇幼和精神卫生科、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信息数据科、安全保卫科、财务科(审计科)、组织人才科、人事科教科、党群工作科。主要职责:

(1)统筹规划和协调本区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拟订并组织实施区卫生健康发展规划。协调推进卫生健康信息化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

(2)组织推进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的规划、政策、实施方案及相关配套措施。落实推进深化本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落实推动卫生健康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

(3)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拟订疾病预防控制规划,指导开展监测预警、免疫规划、隔离防控以及公共卫生干预措施等相关工作。落实重大疾病、慢性病防控管理政策、标准、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监督工作。

(4)统筹协调本区传染病疫情应对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应急处置及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指导落实采供血机构的有关政策、规范和标准,统筹区域内无偿献血工作。

(5)负责本区传染病防治、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管理,依法组织查处违法行为。完善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负责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管理。

(6)落实国家和北京市以及我区关于应对人口老龄化有关卫生健康的政策措施,组织落实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7)贯彻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组织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北京市药品推荐目录。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

(8)负责本区医疗卫生行业监督管理。组织落实医疗卫生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和医疗、康复、护理服务等管理政策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康复、护理、公共卫生等服务评价和监督体系。落实鼓励社会力量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和强化管理的相关政策措施。推动建立和谐医患关系。

(9)负责本区出生人口监测工作。组织监测本区与生育相关的出生人口发展动态,提出发布本区人口生育安全预警建议。组织落实生育政策。牵头负责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发展。

(10)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区基层卫生、妇幼卫生、老年卫生、精神卫生的政策措施,完善相应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妇幼健康和老龄健康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落实基层运行机制和乡村医生、全科医生管理制度。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促进行动。

(11)落实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和科技成果转化有关政策。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12)贯彻中西医并重方针,落实国家及北京市关于中医药、中西医结合以及民族医药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推进中医传统文化传承与发展。

(13)落实本区医疗卫生机构安全保卫工作措施、标准、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本区医疗卫生机构安全保卫工作。

(14)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52495.44万元,比上年减少29322.53万元,下降35.84%。主要原因:本年度疫情相关经费减少,导致2024年相较2023年整体收支大幅减少。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51775.44万元,比上年减少29322.53万元,下降36.16%。

1.财政拨款收入51775.4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1775.4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51775.44万元,比上年减少29322.53万元,下降36.16%,其中:基本支出3736.7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22%;项目支出48038.7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2.7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1775.44万元,比上年减少29322.53万元,下降36.16%。主要原因:本年度疫情相关经费减少,导致2024年相较2023年整体收支大幅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775.4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1.6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2%;教育支出4.7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1%;科学技术支出314.5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6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54.4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62%;卫生健康支出49933.3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6.44%;城乡社区支出106.7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2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36.74万元,2024年度决算61.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7.88%。

其中:

“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36.74万元,2024年度决算36.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4%。基本与年初预算持平。

“社会工作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25.00万元。主要原因:年中安排接诉即办工作经费。

2、“教育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4.80万元,2024年度决算4.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92%。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4.80万元,2024年度决算4.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92%。基本与年初预算持平。

3、“科学技术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320万元,2024年度决算314.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31%。其中:

“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320万元,2024年度决算314.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31%。基本与年初预算持平。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501.71万元,2024年度决算1354.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9.96%。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501.71万元,2024年度决算462.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15%。主要原因: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本年度人员减少导致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经费减少。

“抚恤”(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65.23万元。主要原因:年中安排离退休、退职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

“社会福利”(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1.88万元。主要原因:年中安排离休干部高龄养老社区“四就近”服务管理经费。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824.99万元。主要原因:中日友好医院来广营院区装修改造项目、北京市垂杨柳医院改扩建工程市政综合配套建设项目支出功能分类调整至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72268.33万元,2024年度决算49933.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09%。其中:

“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3829.90万元,2024年度决算10440.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49%。主要原因:年中医疗卫生补助经费、医疗设备购置经费由机关安排至各二级单位。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2913.46万元,2024年度决算1090.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5%。主要原因:年中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项目、设备购置更新装修维修等由机关安排至各二级单位。

“公共卫生”(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21229.49万元,2024年度决算18918.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11%。主要原因:年中基本公共卫生经费、公共卫生经费由机关安排至各二级单位。

“计划生育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2445.70万元,2024年度决算13511.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56%。主要原因:年中安排市对区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项目。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283.54万元,2024年度决算257.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98%。主要原因: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人员医疗保险。本年度人员减少导致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经费减少。

“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2604.44万元,2024年度决算98.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9%。主要原因:年中安全改造经费、双桥医院消隐改造房租补贴、公共权益保障经费由机关安排至各二级单位。

“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91.50万元,2024年度决算68.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59%。主要原因:根据实际工作安排,老龄卫生健康事务减少。

“中医药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8870.30万元,2024年度决算3996.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06%。主要原因:年中中央财政支持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示范试点项目补助资金由机关安排至各二级单位。

“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1550.89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北京市垂杨柳医院改扩建工程市政综合配套建设项目部分经费支出功能分类由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调整至其他卫生健康支出。

6、“城乡社区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106.70万元。其中: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106.70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中日友好医院来广营院区装修改造项目支出功能分类由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调整至城乡社区公共设施。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单位无此项经费。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3736.73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20.19万元,比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3.12万元增加7.07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度决算数10.29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10.29万元。主要原因:年中安排因公出国经费;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朝阳区组赴日本交流、朝阳团组赴马来西亚新加坡交流,2024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2个、4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91万元减少0.91万元。主要原因: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不折不扣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继续严控“三公”经费,压减公务接待相关费用,本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9.9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12.22万元减少2.3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决算数0万元,主要原因:2024年度未购置公车,2024年度购置(更新)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9.90万元,主要原因:继续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7辆。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合计402.14万元,比上年减少272.30万元,减少原因:本年度中医药传承指导老师经费相较2023年有所减少,导致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601.5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598.5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598.7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9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52.5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2.01%。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共有车辆7台;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9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4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7991.88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本单位当年使用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社会工作事务(款)专项业务(项):反映社会工作部门开展专项业务活动的支出。

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类)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 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福利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城市社区卫生机构(项):反映用于城市社区卫生机构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反映卫生健康、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所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妇幼保健机构(项):反映卫生健康部门所属妇幼保健机构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反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反映重大疾病、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反映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公共卫生方面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反映计划生育服务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中医药事务(款)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反映中医(民族医)药方面的专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中医药事务(款)其他中医药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中医药事务方面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1

附件1: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决算公开报表